四部委發文促進芯片等集成電路產業發展
【摘要】:
人民網北京4月2日電(記者孫博洋) 日前,財政部、稅務總局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四部門聯合發布了《關于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》(下簡稱《通知》),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。
《通知》規定,2018年1月1日后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,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,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,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%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,并享受至期滿為止。
《通知》還規定,2018年1月1日后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,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,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,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%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,并享受至期滿為止。
《通知》規定,2017年12月31日前設立但未獲利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.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,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,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,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%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,并享受至期滿為止。
《通知》還規定,2017年12月31日前設立但未獲利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.8微米(含)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,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,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%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,并享受至期滿為止。
據了解,《通知》所規定的優惠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。
政策與資金齊推 集成電路股或“起飛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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